巨貪謝鶴亭覆滅之路

焦渾東

  1999年3月24日,素有南粵第一貪的大貪官謝鶴亭,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謝鶴亭,不但是廣東省建國以來廳級幹部中最大的貪污犯,更是廣東省有史以來最大的貪官。他上任三年便搞垮了廣東省食品企業集團總公司這一久負盛名,在海內外均有較大影響力的國有大型企業,其貪污數額之大,犯罪性質之惡劣,涉及人數之多,令人觸目驚心、嘆為觀止,其腐化墮落的軌蹟給人們留下的思索,又是那樣沉重……
  1995年10月18日,因為重大經濟犯罪問題敗露,廣東省食品企業集團公司(當時名為廣東天龍集團公司)黨委書記、董事長、總經理謝鶴亭逃跑了。但是,法網恢恢、疏而不漏,不到10天,我公安部門將其擒獲。10月31日,廣東省高級人民檢察院對謝鶴亭開始正式立案偵查,11月11日將其逮捕。經過2年時間複雜而艱難的調查取證工作,查明:在1993年3月至1995年10月這短短兩年半的時間裡,謝鶴亭先後31次貪污公款,折合人民幣近2000萬元,其中,人民幣459.5萬元,港幣999.79萬元,美元20萬元,挪用公款1023萬元港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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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摘自重慶《商報》99.4.10)